对于代理机构而言,电子化招标的本质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招标活动,其核心仍然在于"招标活动",而不在于"电子化",技术只是手段。从这一逻辑出发,只有产生实际利润才符合商业原则,才有存在的意义和发展的价值。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了一个根本问题——电子化招标是如何为招标代理机构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