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我在网上看到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后,觉得该项工作非常适合自己,遂报名应聘,且通过笔试、面试,收到了公司的录用通知,通知写明了我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合同期限以及到岗期限。可当我来到公司时,却被告知其已撤销对我的录用,不再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甚至拒绝给出理由。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冯仲玉冯仲玉:你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这里涉及到一个缔约过失问题,指的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对方当事人基于信赖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所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

  •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