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潮流,《公司法》修订时加入了人格否认制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经济中诚信缺失的现象,维护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但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变迁,该制度中的许多内容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表现在规定过于原则化和抽象化,内容陈旧。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去阐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剖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该项制度的作用,推动司法实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