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失业人口较多、贫富差距悬殊、价值观念失范、社会管理存在漏洞等都是团伙犯罪的诱因。团伙犯罪具有行动隐蔽化、纠结方式多样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的特点。对于控制团伙犯罪应实施前置性侦查,即对"多人犯罪主体"实施"由人到案"的工作方式,突出"以侦查促防范"的工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