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大气污染物超标指数、水污染物浓度超标指数、污染物浓度综合超标指数等3个指标,针对汶川地震极重灾区10个县市,评价了区域环境系统对社会经济系统的支撑能力。结果表明:10个县市中,环境承载力超载的县市有7个,接近超载的县市有3个。其中,9个县市的大气存在环境质量问题,4个县市的水环境质量存在问题,整个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形式更为严峻。10县市的大气污染物中,O3、PM2.5、PM10普遍超标或接近超标,是影响区域大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在3指标中,又以PM10和PM2.5超标情况最为严重。大气污染在10个县市中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都江堰市、彭州市、安县、绵竹市、什邡市等环成都城市圈的5县市大气污染物浓度超标指数普遍高于远离成都经济中心的5县市。根据影响水质的水污染物性质,及水环境影响因子排序分析,彭州市、什邡市在CODCr、P、N-NH3上有较高载荷,平武县在CODMn、DO两因子上载荷较大;汶川县的主要水环境影响因子是BOD5。根据在水污染因子上的载荷,10县市水污染特征归为集中污染型和面源污染型,以及混合污染三种类型。
-
单位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西南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