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网络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已经取得法学界和司法界的基本共识,但这一财产划归为何种民事权利、按照哪种规则保护,法学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一现状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实现认识的分裂所致,而这一分裂无不是基于现有法律对民事权利的界定为话语源头的。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确定网络虚拟财产民事权利属性是对互联网构建的虚拟世界的保护,也是立法应当进一步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