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决煤矿企业自身安全监管履职掣肘因素多、效能不高的问题,研究提出实行安全监管垂直管理,明确集团公司总部、二级企业、煤矿三个层级安全监管机构职责重点,安全监管机构受上级企业与所驻企业双重领导,安全监管机构主要人事任命由上级企业主导,极大提高了安全监管机构独立性与权威性,促进了安全生产,对大型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具有明显借鉴意义。

  • 单位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