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涉及专业多等诸多因素,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投资控制的“三超”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原因除设计方案变更外,还有估算指标不够“准确”“全面”及“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在分析建设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深圳市等地方轨道交通工程定额计价体系组成情况后,建议补充地方性的估算指标,以满足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的需求。在编制估算指标时,应关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等;同时提出将估算指标划分为价格类与技术类,作为技术与经济两方面控制投资的依据。研究成果对轨道交通工程投资控制及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