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建发[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号)的要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已整合到农业农村部统一管理。为切实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重点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工作有序对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