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函[2021]88号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修改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