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遵循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录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国考及各省省考大纲均明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笔试科目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申论作为笔试科目已有二十余年,这一科目能否有效测查考生具备胜任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呢?本文以近年来江苏省公考申论真题为例来审视申论科目的有效性。一、对申论测查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有效性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