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老子》论道,是万物万象,万象万道,各有奇妙。如天有天之道,地有地之道,人有人之道,物物皆有道。而万象归一,物物作类,亦为合道。因此,道联系着所有的大小不等、明暗不同、隐显有别的各种事物,具有普遍性,但不具有形象性,所以它只是事物之为事物的类本在与类本性。由道及物,由物及象,由象及美。但《老子》论美,及于事物,却直达事物之为事物的本在与本性,如“大象无形”,如“婴孩”之妙,如“素”与“朴”,都是从类的意义上感知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