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设置省级海洋行政机构是推进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沿海省级行政区的海洋行政机构沿着职能扩展、机构合并和自身变革三种轨迹发展演进,并在201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形成了加挂牌子、作为部门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直属机构和撤销机构等四种设置模式,呈现出若干改革特征。这些模式的产生,受到了制度约束、地方自主、职责配置和任务驱动等多重逻辑的影响。在未来的改革与实践中,应将明晰地方管理机构与中央派驻机构的职责边界、推进海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适时组建涉海综合协调机构作为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地方海洋管理体制,助力海洋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