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团结原则产生于工业革命引发的两极分化的环境,发端于所谓的博爱原则。观察中西文献中研究“团结”及“团结原则”的著述,发现整体上“西多中少”,比较法意两国团结原则的理论与实践可知,团结原则在私法与公法中皆有体现。我国自古以来具有丰富的团结思想,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丰富的团结性规定奠定了建构中国式团结原则的基础。在私法上的中国式团结原则建构方面,团结原则旨在化外部关系为内部关系。在团结的含义选择上,应选择该词“保护弱者”的含义,让团结原则作为平等原则的“解毒剂”;在团结原则与诚信原则的关系上,宜把团结原则与诚信原则彼此独立。在我国宪法上,应以国民身份为基础建构中国式团结原则,倡扬国民团结;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像团结主义一样跟个人主义对立,两者属于近亲,因此我国公法接受团结原则应是理所当然,建议在宪法修改时,补立中国式团结原则,以总结我国广泛的团结实践并进一步推行和倡导国民团结价值理念。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