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战结束后,大量伤兵滞留城市,寻衅滋事,成为国民党政权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战后天津地区伤兵滋事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对城市消费娱乐业场所营业秩序的滋扰,二是争抢在城市防卫建设工程中的物资。针对该问题,国民党地方军、政机构采取联动治理的方式,试图约束伤兵的日常行为。然而,军事机构缺乏惩处的内在动力,地方政府又不具备管理伤兵的基本权限,使伤兵滋事的情况不仅未能减少,反而呈现暴力升级之势,军、政双方的联动治理无形流产。内战爆发后,军事当局要求地方政府接纳新增伤兵,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以及在公共资源调配方面的难度。地方政府无法为伤兵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条件,只能靠仪式性的慰劳活动与微薄的福利安抚伤兵,表明国民党地方军、政机构既缺乏来自中央权威的协调与介入,亦不具备官僚组织体系联动配合所必需的制度规范与职权边界,意味着国民党政权在因应伤兵滋事问题上的彻底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