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约可谓实现儒家政教合一理想的古代乡村建设运动。乡约制度变动不居,而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伦理教化。作为后世乡约蓝本的“吕—朱乡约”,贯穿着儒学的仁爱精神和伦理原则,始终强调社会和家族责任,注重以礼教提升个人道德,可以视其为一种儒家社群主义的理想与实践。“吕—朱乡约”以儒学价值建构道德规范,以教化的努力将儒家的伦理价值推广贯彻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促进儒学的教泽流行。其儒家社群主义理想以道德宣讲、互助相恤、伦理操练、公德培育等方式加以实践,突破了以往儒家伦理的家族局限,开辟了社群伦理的公共空间,发展出儒家伦理的公德形态,有重要的史鉴意义。

  • 单位
    天津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