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评定和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