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82014年我国西部12省中小板上市公司相关数据为样本,在对区域企业风险资本参与行为、参与程度与被投企业税收筹划激进度的检验中发现,相较于无风险资本参与的企业而言,有风险资本参与的企业在IPO后更容易进行税收筹划,且风险机构控股比例越大即风险资本参与度越高,被投企业的税收筹划激进度也越大;对于风险投资机构声誉与税收筹划激进度的检验发现,相对而言,声誉较高的风险投资机构往往不会过度进行税收筹划。未来应加大对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的监管,避免其为过分追求自身利益而忽略对被投企业的有效监督,甚至是过分进行税收筹划而使企业遭受更大的道德风险。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