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整合和分析现有文献资料和相关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背景,探讨了产业集聚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治理体系。虽然产业集聚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有益平台,但产业集聚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还须发挥相关治理主体的积极作用。为此,本文设计了一个包括政府、行业协会和核心企业三个治理主体的治理体系,其中政府主要发挥着引导治理功能、行业协会发挥着协调治理功能、核心企业发挥着网络治理功能。本文建议政府一方面严守环保红线,同时要注重营造有利于产业集聚发展的平台;另一方面,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和核心企业的治理主体功能,畅通产业集聚的正外部性,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实现污染治理的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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