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陆龟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监管的物种,我国的3种陆龟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陆龟贸易对其野外种群具有一定的影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取2013至2020年我国非法陆龟贸易案件,对案件的数量、涉案陆龟的种类及数量、各省的案件情况、被告人信息情况等进行统计.共统计到8年内的431起判决案件,绝大多数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占总案件数的97.45%;涉案陆龟18种,其中苏卡达陆龟Centrochelys sulcata、豹纹陆龟Stigmochelys pardalis和辐纹陆龟Astrochelys radiate的案件数超百起,缅甸陆龟Indotestudo elongate涉案数量最多,占了涉案陆龟总数量的40.32%;发案的地区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被告人多为男性、与民族习俗关系不大、无业者和工人及个体户是该类案件的主要涉案对象、年龄呈低龄化趋势,线上交易是此类案件的主要交易方式.建议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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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