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工商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作者:李雅洁; 李强
来源: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22, (03): 54-63.
DOI:10.19434/j.cnki.ghllyj.2022.03.003

摘要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几近崩溃的国民经济、严重的失业、紧张的劳资关系,中国共产党对私营工商业的劳动关系做出正确判断,创造性地建立了调整私营工商业劳动关系的三大制度,即集体合同制度、劳资协商会议制度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这三套制度各司其职、形成联动,有效协调了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巩固了新中国的政权。新中国成立初期协调劳动关系的经验,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协调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开展工会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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