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育仁写作《公法驳正》批判欧洲国际法体系,运用《春秋》义理构建普遍主义新天下秩序。晚清“春秋国际法”范式可按思想文本和历史实践予以区划,宋育仁是罕见地对国际法原理及其理想世界方案提出批判的思想家,他反对伦理与政治的“脱嵌”,提倡家国天下一体的礼法秩序,并主张不同于“世界主权”构想的以民本—治理权为中心的天下秩序。宋育仁春秋公法学所体现的“古典的现代性”方案至今仍有其理论意蕴和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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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