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请教各位一个问题:一位业主的父母用全款为儿子买了1套商品房,儿子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其父母为其出资购房的公证书、本人签名的购房合同,请问是否可以办理一个人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权证。儿子35岁已婚生子。按照现有资料,可以认为能单独办理。如果公证书上说明了父母只是出了首付款,余款由儿子通过接揭归还可行吗?如果按揭,还涉及银行,可能更复杂一点,涉及后期用共同财产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