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学界围绕环境法是否应当被重述形成了观点对立的两派。激烈争论的背后,是环境法学者试图通过法典化改变美国环境法窘状的努力,更映射出对环境法向何处去的不同认识及态度。尽管美国环境法重述被宣告搁置,但这场法典化争论值得探析和思考。我国环境法学界最终确立了“适度化”编纂环境法典的目标,明确了当代环境法学的历史使命。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背景下,环境法共同体逐渐显现,而无论是我国环境法典编纂的探索还是美国环境法重述的争辩,目的都是为环境法律部门更具体系性而进行重塑,消弭环境法律内部规则之间冲突、分散、重复的弊端。对于我国环境法典,需要进一步明确编纂目标,夯实编纂方法,坚持编纂的程序性定位,树立起环境法学科独立自信的价值体系,增强环境法学术共同体的凝聚力。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