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市监规[2020]8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预警提示制度》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0年12月16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预警提示制度第一条为了防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审批和监管风险,建立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违法风险发现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