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参与第二轮志书编修的实践,对部分市、县志书涉及政府法制建设部类进行分析,认为法制建设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是由政府工作性质决定的。新编志书应根据政府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围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政府法制监督、执法资格管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重点内容进行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