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的价值包括自我价值、社会价值,软件也有类似特点,具有其自身价值体系。结合近期已发生的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状况分析可以看出,对于软件侵权的需要进行深度分析,不可仅从表面、拷贝复制角度出发进行考虑,需要从软件技术等深层次出发进行探讨,当下软件诉讼、软件审理等变化较大。考虑到市场行情变化快、竞争激烈,业内专家为了缓解法律和现实的冲突,提出了商业机密保护法等条例,目的在于提高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但是实际行动中由于相关理论体系不完善,缺乏计算机商业保密实践案例,导致该类案件存在诉讼成本高、成功几率小的特点。为此,充分提高业内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分析具有较高重要性。

  • 单位
    大连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