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信用债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存在较明显的价差,这种情况在同业存单、非公募债券、短期融资券、二级资本工具等品种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虚高、投资者多样性培育不足、债券发行交易模式不够完善、银行系统内部资金存在壁垒、债券市场基础制度不够完备以及监管存在短板等,都是价差出现的重要原因。为培育债券市场化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的有效性,建议加快信用评级体系改革,加大对债券一、二级市场异常价差的监管力度,打通银行参与一、二级市场的资金壁垒,完善债券市场基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