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以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为宗旨的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自分税制改革之后,项目制从最初的财政领域已扩散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并成为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机制。既有研究大都集中于项目制的实证个案研究,相对忽视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探究项目制治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通过对相关领域文献的梳理发现,作为国家治理方式的项目制,仍存在项目微观主体易被忽视、项目“碎片化”、项目治理效能不足、争资源跑项目现象较突出以及项目制中逐利和执行变通突显等问题。为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建设微观主体的参与平台,关注项目受惠方的多元需求;积极促进项目撮合,不断走向项目整体性治理;创新项目制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精准度,从而增强其治理效能;强调统筹兼顾,加强项目利益协调与监督,从而提升政府的统筹能力及发挥多元主体的监督作用,最终促进项目制治理现代化,进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