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6月29日,哈萨克斯坦新版《矿产资源法》及与之配套的油气勘探开发和开发标准合同等正式生效,哈国要求原有现行石油合同延期必须基于新版标准石油合同进行。勘探合同或勘探开发合同的勘探延期,与开发合同延期的审批程序有所不同。与2015版标准石油合同相比,2018版标准石油合同做出了实质的修改和精简。为保证即将到期的石油合同顺利延期,中资石油公司需要做好合同延期前的准备工作,将已签署的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与新版标准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对于合同条款中具有可谈判空间的雇员属地化比例、选择承担建设新的油气处理厂与改造或升级生产设施和处理设施中的一项附加义务等问题,需要提前与哈国能源部沟通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