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对于传统版权理论的影响日益显现。网络版权中的合理使用制度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合理使用的事项在网络版权中事项理应有所扩展,而不应仅局限于《著作权法》及《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中所列举的几种类型。此时,国际上通行的"三步检验法"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在网络版权显现出其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