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监督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理论设计的初心和使命。在我国的政治语境中,民主监督是一种协商式监督,也是一种柔性监督,依靠政治自觉、道德自律、道义良知和舆论压力等内心体验而非强制力实现其价值功能,没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软法作为一种软化的道德规范,与民主监督具有天然的一致性和契合性,可以通过惯例、政策、自律、标准等非硬法设计建构民主监督的规范体系,进而提升民主监督的理性品质。积极推进民主监督的软法规范,在软法的引导、协调和推动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民主监督工作,进而逐步实现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 单位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