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监管执法实践中最常碰到的车辆违规情形主要是“擅自破解限速”“擅自更改电池”这两种,其中前一种违规行为的法律适用非常明确,而第二种“擅自更改电池”的定性和法律适用较为复杂。作者在研究后发现擅自更改电池可分为更改电池类型以及不更改电池类型,只更改品牌、型号和参数这两种情况,其行为可能会涉及“实物质量不合格”“未经认证”“消费欺诈”“实物与认证状态不一致”和“擅自改装”等多种违法情形,各地市监部门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和适用法律各不相同。应该针对违法违规的具体行为进行准确定性,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分别裁量后作出处罚。这对执法人员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