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991年6月召开的越南共产党七大,正式提出了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问题。1992年,越南颁布的第四部宪法写入了法治国家建设,并在第二条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以工人阶级与农民和知识分子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此后,越共不断深化了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