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属于自然疫源性疫情,自2003年SARS以来自然疫源性疫情周而复始爆发。流行病学研究表明疫情爆发与买卖、食用"野味"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但我国现行法律缺少对买卖、食用"野味"的规制,法律层面的打击力度也不够。为有效防范自然疫源性疫情的爆发宜将买卖、食用"野味"的行为纳入到刑事治理的视野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