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问题的提出在普拉达有限公司诉陕西东方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东方源公司在2012年8月2 9日的《华商报》上刊登的有关东方国际中心房地产项目和推销店铺招租广告中,包含"PRADA"文字和图案商标、"PRADA"企业字号,并附加广告语为"全球顶级奢侈品牌进驻,引领国际奢侈生活潮流";"国际潮牌街、餐饮大食代"。普拉达公司认为,东方源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和字号进行宣传,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基于"PRADA"在奢侈品行业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