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

作者:宣栋; 李慈学; 林丹
来源: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2, 34(05): 70-79.
DOI:10.16022/j.cnki.cn51-1716/d.2022.05.010

摘要

法律、司法解释未对累犯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实践中,累犯在非羁押措施上近乎零适用。有观点以累犯因符合径行逮捕条件且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较之前科人员更大而直接推定有羁押必要解释之,这明显与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教育改造、保障人权之目的相背离。不同累犯社会危险性各不相同,侦查、司法机关应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区分情形、区别对待,保留累犯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之余地,并动态考察累犯社会危险性,对于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及时变更为非羁押措施,从而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诉前羁押率,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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