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在孟加拉—缅甸情势的管辖权决定中,国际刑事法院第一次运用客观属地管辖原则扩大管辖权,并宣布对《罗马规约》的非缔约国缅甸进行管辖。提出虽然世界上诸多国家都采纳客观属地管辖原则,但对于一个国际常设审判机构来说,在采纳客观属地管辖原则的同时,不应一味追求公平正义而牺牲国家主权;在涉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问题时,国际刑事法院需要得到安理会的许可与协助,由其向法院递交相关情势报告,并督促法院开展调查和审判工作。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