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国是亚洲第一个引入电子监督制度的国家,在打击和预防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犯罪中,电子监督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而言,该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得益于电子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得益于对被监督人员的心理治疗、教育培训等后续工作的正常推进。电子保释制度是电子监督制度发展的产物,该制度的实施,不仅节省了司法成本,也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在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中韩两国极为重视道德人伦和公序良俗,随着全球化趋势愈发明显,中韩双方交流往来日益频繁,借鉴韩国电子监督制度的司法经验,笔者认为对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具有极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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