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定程序的启动一方面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诉权,同时也有利于法官最大限度地查明案件客观事实,对促进案件实体正义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申请鉴定启动权缺乏救济途径,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标准不明,鉴定救助制度不完善,导致民事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困惑。文章在分析所面临困境的基础上,通过赋予当事人进行程序性救济的权利,明确法院启动的标准,完善鉴定费用救助等方面来完善我国民事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

  • 单位
    河北地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