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对我国吸引外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海外上市和开展国际并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一方面,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有助于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资本流动,但同时也带来了资本外逃加剧、公共资产流失和监管难度加大等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加强对在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投资的内资企业的金融监管,积极参与相关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并适度放宽在国内开展离岸金融服务的限制,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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