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发展改革系统要充分履行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职能,按照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结构性政策要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社会政策要强化兜底保障功能的要求,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的政策,加强政策综合平衡,推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投资、社会等政策手段协同发力、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