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发布了《外国补贴条例(草案)》,其采用的是竞争法与贸易救济法融合的立法模式,对补贴含义的界定基本上是承袭了欧盟国家援助制度中的定义方法,较之WTO中的补贴含义更为宽泛。该草案未对外国补贴设置豁免条款,意味着欧盟对外国补贴的监管更加严格。该草案的最新动态体现了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的趋向,也反映出了其欲对现行WTO反补贴规则进行改革的立场,其中的补贴认定方法、监管方式将对WTO反补贴规则改革及其他国家的反补贴立法带来示范性效应,给我国政府的产业政策和企业的合规性经营带来压力。对此,我国可以从推进恢复WTO框架下的不可诉补贴规则谈判,改革产业政策和公平竞争机制,以及引导在欧经营企业的合规管理等三个方面予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