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对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作出新的阐释和丰富,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规定把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法律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