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塞尔认为,作为普遍的本质才是认识论的现象学的研究对象。尽管胡塞尔沿用了传统意义上的本质术语,但是其本质的内涵与以往哲学大相径庭。基于《现象学的观念》一书,沿着胡塞尔对认识论的现象学的研究路径,即"认识是如何可能的",来探讨"本质"的内涵,然后通过本质直观来寻求认识本质的直观明晰性,以达到对绝对自身被给予性的把握,最后在本质变更法中对无法清晰地区分出不同的本质之"边界"等问题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