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作出了新的规定,企业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专门借款与一般借款都可以资本化。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未动用借款资金在资本化期间取得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文章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