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称“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然而目前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不容乐观。受教育权作为积极的社会权利,国家需对此提供保障,即投入教育资源。以山西省24所高校作为样本的分析结果显示,在传统的教育经济学视角之下,资源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间并非均衡配置。此次职业教育法的修改,将企业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给了职业教育,再次说明教育并非只是坐在教室中的活动,认可作为一种教育新资源的企业是理解“同等重要”的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