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虐妇女以暴制暴伤夫案件中,主要有因不堪忍受长期被家暴而被迫伤夫和偶尔遭受家暴在互打过程中激情伤夫两种情况,若均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又缺乏相当行为的刑罚必要性。利用充满同情者眼泪的期待可能性及饱含"受虐妇女综合症"的正当防卫理论,结合刑法不以犯罪论处的但书条款作为该类案件出罪路径,不仅可以体现刑法罚当其罪的原则,更有利于家庭关系及整个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