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世纪晚期,英格兰通过劳工法令的颁布和执行,试图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在当时的劳动力市场运转中,政府主要扮演了以下三种角色:首先,通过颁布强制性法令,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其次,通过惩罚违法行为,成为市场行为的规范者;最后,通过对违约行为的裁决,成为市场契约的维护者。从可以见到的法庭案卷来看,在劳工法令执行过程中,政府不自觉地承担了"服务"市场运行的功能。这是以前的研究没有注意到的。干预劳动力市场的措施虽未产生理想效果,它却开启政府介入劳动领域之先河,对此后英国劳工政策和劳动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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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