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式公共法律服务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社会理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理念与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实践相互融贯的产物,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具体体现,是遵循法治规律、迈向良法善治的系统性工程。从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